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

強政勵治‧功成身退 (下)

強政勵治‧功成身退 (下)

上回提到倫敦前市長利文斯通透過「強政勵治」,一口氣改善市區交通、又促進種族融和,功居至偉。但上文刋出後,有讀者未能從之感受利氏的強政,故在「功成身退」之前,還得再「強政勵治」一番。

「強政勵治」是政治上的行政作風,下了崗、作風無存,也就難以捉摸理解;空餘的功績,未必和作風有直接關連,獨裁者與民選宰相同樣可以辦到,不易順藤摸瓜推論。要明瞭,只能憑其執政的言行論述。

利氏演繹的「強政勵治」,有如英勇大將軍,予人身先事卒、永遠站在前線指揮的感覺,其麾下副將、部屬,不過是幕後的次等隨扈,專職獻計與執行,在施政上並不顯眼。譬如說,所有公共交通的重要海報,其右下角會印上負責機構「Transport for London」(TfL) 的字句,而在左下角,則用同樣醒目突出的字體和顏色印上「Mayor of London」;TfL本來就直屬市長辦,如此一來就有「畫蛇添足」之效,但正是「多此一句」,市長由縮在馬後的馬車伕、一躍而成顯眼的戰馬騎手,發施號令、我為將下屬為馬的地位不言而喻。寫上「Mayor of London」,有如印上自已的肖像、以自己的人頭擔保,更帶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的味道,以負責的態度換取市長的厲行政令。簡單的三個字,突顯市長理政聚焦、親自督師調度、以聲譽保證和負責,「強政勵治」盡收其中。

首四年的強政勵治,令失救多時的交通系統「起死回生」、至少用家重新對之有所祈求,又令都市憑種族文化生氣盎然、增闢「文化景點」。一句「Mayor of London」,榮歸於己、勢不可擋,工黨見之,速派特使言和、重招旗下,二零零四年連任成功,實眾望所歸。

「成也蕭何,敗也蕭何」。又四年的強政勵治,卻適得其反、成了政治上的催命符。昔時設立「路費系統」,稍為紓緩交通擠塞、又薄有利潤,一舉兩得,遂食髓知味、大肆擴展收費區域,連住宅區及平日鮮有交通問題的地段亦受牽連,在反對聲下施行不誤,既是強政、亦可算是漠視民意;後來民眾環保意識日漲,「路費系統」又倏地包裝成「改善市區空氣質素」之策,並建議把高排放汽車 (如七人車和跑車) 的收費調升兩倍,反而失信於民、被視為「見風駛」,連帶當初構思「路費系統」是否真為交通、抑或是另闢財源的幌子,頓成疑問。

多元文化政策空前盛放,背後卻是糊塗帳一筆。少數民族的藝術團體撥款增加、倒過來傳統團體的支援少了,本來不是問題,但因對異族文化認知不足而把資源誤投到極為偏門的團體、表演項目門可羅雀,自然招來「管理不善」的話柄,更傳出下屬「利益輸送」、關照相熟團體的醜聞。一句「Mayor of London」,全部算到市長頭上,有理說不清。

在「強政勵治」的作風下,交通與文化成了市政焦點、市長親自征戰,但顧此則失彼,「都市治安」此戰線遭受忽略。今天橫行倫敦市郊貧民區、日夜持刀血戰仇殺的青少年童黨,八年前不過是十歲不到的小學生,市政府的疏於照顧、未有對症下藥而致少年誤入歧途,責無旁貸。零八年上半年的十多條青年刀下亡魂,或許是「強政勵治」的犧牲品?自由民主黨 (Liberal Democrats) 派出前警察高層作候選代表,又揚言若上任後治安未有改善、則不角逐連任云云,可見治安問題已躋身市民的憂慮點,不下於交通與文化;而利氏八年在治安一欄劣痕斑斑,任由在其他方面有所作為,也只能在競選辯論中處下風。

「強政勵治」着重執政者發揮「個人本色」,上任之際已了解大局之癥結、並初有答案架構,而上任後則全盤押注,利用執政地位攏合資源,一口氣實踐計劃、不拖泥帶水。但從利氏的個案,可以歸納三項隱憂:一是對「個人本色」的吃重、忽略培育獨當一面的隨扈,一旦本色褪色,則施政後勁不繼而現疲態,「路費系統」橋段重覆再用即是一例;二是下屬欠缺獨立形象,所有人庇蔭在市長的龍袍之下,誰出了亂子,市長難以隔離;三昰強政勵治適用於去除頑固污迹、逐點消滅,但對整體狀況覆蓋疏陋,在去除舊迹的同時、新迹漸現。利氏執政的後四年,簇新不再、強政蒙污。

執政八年而問題叢生、終為選民唾棄的窘況,多被形容為「黯然下台」,少是「功成身退」;選取此詞,自有箇中玄機。

利氏八年來的「強政勵治」,的確使交通系统更具競爭力、提高了用家的滿意程度,而大膽創立的「路費系統」,更受其他城市青睞、紛紛研究倣效;對文化融和不遺餘力,倫敦文化多元的特質今天街頭可見。能夠締造兩項重大建樹,功勞不輕,以「功成身退」描述,不過分。

透過「強政勵治」而奠定市長治理的基礎,亦是一項功勞;但更重要的,是當初以強勢手法把市長辦的觸鬚四面展伸破冰、以大規模的實驗去確立界限,如今規範已定,是時候撤換強政、退回觸鬚,在界定的範圍內重新鋪陳。市長一職由開創轉為整理,強政「功成」而「身退」,此其時矣。

或許是香港政界向來左右兩派互攻,又或是受了台灣藍營綠營誓不兩立的耳目渲染,每次選舉猶正邪大戰,我方「真民主」、對方「亂港狂徒」,未選戰先罵戰;投票翌日的報章,總充斥着「邪不能勝正」、「民主末日」等引述,實在叫選民太沉重了。民主選舉的精髓,在於施政方針輪替,哪位候選人的理念、往績與手法切合大眾的祈求,哪位就得票而當選;即使昔時戰績彪炳,若今天政綱不合民情,也只好望門輕嘆。任意妄為地添上極盡褒貶的形容字詞,又或謹遵「成王敗寇」的撰文手法,窒礙功過評論不在話下,胡亂為選舉扣上政治帽子、選市長成了正義與邪惡的抉擇,令選舉偏離角逐輪替的本意,是民主的不幸。最成功的民主選舉,不在於甚麼「正義神聖民主聯盟」旗開得勝,反而在於真正實踐選舉的目的-- 選賢與能。莊翰生的當選演辭,沒有法國大革命式的語氣激昂、也沒有脫口而出的「七年惶恐」,只有平淡穩重地總結利文斯通的八年成就、並予感謝,功成身退、舊去新來,蘊含其中。

成熟的民主,容得下強政勵治,亦容得下功成身退。

2008年7月7日星期一

強政勵治‧功成身退 (上)

幾個月前的倫敦市長選舉,代表工黨競逐連任的利文斯通 (Ken Livingstone) 以小比數敗給保守黨核心才俊莊翰生 (Boris Johnston)。利氏的八年執政,我只親身經歷過最後的大半年,其餘的不過是擦身而過、或新聞剖析;莊氏的蜜月期還未完、更不用提。但過去的遠觀、加諸近月的細察,卻得出文題的結論。

提起利氏的「強政」本色,大部份倫敦客都不其然地直指「路費案」,但其緣起流長,至「路費案」之時已達巔峰。其出身工運,在七、八十年代的經濟轉營火紅時刻為工人捍衛權益與地位、苦纏偏頗商界的保守黨政府,「強勢硬碰」之態磨煉而漸成形。及至九十年代中期,工黨在貝理雅 (Tony Blair) 的領導下褪掉左傾色彩,利氏抗令拒從、執意繼續服務勞工階層,那股理直氣壯的強勢更趨成熟;至市長選舉,利氏參選慾濃,惟黨中央與之不咬弦而另派代表,其憤而退黨獨立出戰,更是信心與志向交織,上任後推行「強政勵治」,便亳不出奇。

他所演繹的「強政勵治」,並非把整個城市的每一環節盡握掌中、把要務與瑣事混雜批檢;反之,其強勢操控的精力集中於數項癥結、條理分明。倫敦市的交通一直為人垢病,先是地鐵與公車設施殘舊而致服務有欠穩定、票價高昂更令人慨嘆「物非所值」,繼有中心商業區早晚堵車、只能蝸牛寸進。任內八年,先整頓交通的管理架構,把原先隸屬不同部門的交通組件滙入「倫敦交通處」 (Transport for London),公交與道路統一策劃;清除了行政障礙,改善政策鋪陳而出-- 地鐵車務營運和硬件管理分拆、各自專職改革;大力提昇公車服務質素,在各巴士站設置自動售票機和電子預告板,以縮短登車需時和安撫候車乘客;大刀闊斧淘汰倫敦聞名的紅巴士 (Routemaster),替以載客量更高和更舒適的現代巴士;眼見香港的「八達通」成功,引入而成「蠔屎卡」(Oyster)。當公交改善初有成效,方在零三年春季施行具爭議性的「路費系統」(Congestion Charge)-- 此方案的精髓,在於圈出核心商業區,任何車輛付了路費、即可在當日無限次自由進出,而非傳統式的按里數收費;此案一出,全城嘩然,不是指責車輛逐一收費、難乎其難,便是担心駕駛者為省錢而繞道、反而令週邊地區更堵車,再來質疑公交的超負苘、連累原有的用家。朝野不看好、民眾疑慮未釋、在野政客磨刀待攻,他偏要硬闖。充足的宣傳、採用具車牌閱讀功能的閉路電視紀錄進出車輛、廣招便利店作繳費點、額外購買巴士作支援,系統自啟用以來一直運作暢順,包括啟用日在內。

強政的另一項焦點,是種族文化。英國自五十年代起從牙賈加、印度、東非等殖民地引入移民、從事較低下的工作,至今日各社群紮根壯大、卻依然保留相當強烈的民族性,例如依然以鄉下話為母語、保持原有衣着與服飾傳統、自成一國的聚居和日常購物區,是為互相容納與融合的障礙。面對如此社會隱憂,再加上「九一一事件」後西方主流對其他民族的戒心,「異族」一題成了燙手山竽。當其他歐美國家加強「國家教育」、企圖生硬灌輸主流意識,又或是任由主流主義貶低 (如丹麥的「真主漫畫」案) 或排斥 (如美國對回教國民的公開猜疑) 異族,利氏卻另行蹊策,鼓勵民俗文化晉身主流、從自己的小社區對外分享-- 各式民族節慶,諸如農曆新年巡遊、牙賈加的諾定山狂歡 (Notting Hill Festival) 、甚或英格蘭的聖佐治日 (St. George’s Day) ,一一獲市政府支持,協助封路和籌款、又大肆宣傳,民族感覺獲得重視和尊重、亦能夠互相參詳和欣賞;各式非主流的文化社團,亦得到源源不絕的財政支援,紓解少數民族的「被遺棄」仇緒、同時令文化界百花齊放。異族解放、主流人仕也「多見少怪」,少了偏見。鼓勵各種族登上舞台,更展示倫敦的多元化、取代同期在「肅清」的紐約而成「文化大熔爐」。

「強政勵治」在民主體制中有其價值,但同時亦有其執行條件。倫敦市長一職在二戰後遭保守黨政府撤銷、至千禧方重新設立,事隔甚久、已無往績可作參考,利氏可說是「市長辦」的拓荒者、白紙之上任施筆。透過「強政勵治」去主動尋找並耕耘都市的增長點,以及大規模開展由「市長辦」直接控制或參與的各項計劃,利氏親手測試而後勾劃市長以及「市長辦」的職務範圍、對都市事態關注以及干預的模式 (Approach) 和市民、市長、公務員三方互動與互導的常規。對比之下,身處同期和相似處境的首任香港特首董建華,縱有豐富的商界經驗、又有治港宏圖,卻以柔弱猶豫的手段推展,不要說大計虎頭蛇尾,七年下來特首的理民手法、立法與行政制衡亳無寸進,依然混亂不清,民眾難以量度特首表現、黨派無法依確立的程序交換意見、行政立法兩會更是水火不容。「強政勵治」的一錘定音、避免了政制上的四面楚歌。

「強政勵治」和鹿茸一樣,必須按情況小心施用、切忌隨意執行。老實說,沒有「強政勵治」的往績,就別鸚鵡學舌,否則招來「獨裁」惡評事小、不懂收放「強政勵治」而換來真正的獨裁事大。「強政勵治」與獨裁之別,在於「獨裁」要求事事操控、能弄權卻為綠豆小事苦纏,「強政勵治」則銳意掌握數個重點的大局,祈求一鼓作氣地圓滿解决、不留手尾,其他蠅頭小事、交下屬處理。「強政勵治」,並非罔顧民意、蠻牛直衝的虎符,反倒因要一鼓作氣向前闖,更要預先測定和理順民意、在制定執行細節時明暸人民的取向而作改善,方能在強政中趨吉避凶-- 利氏在「路費案」中絲毫無損,正昰預先以民為本、推測障礙並先行清除之善果。

不要為「強政勵治」扣帽子,這不過是執政風格的一種。利氏與「鐵娘子」,便是二例。